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吊车使用注意事项
来源:鲁邦重工 发布日期:2017-7-23 16:11:11浏览:关键词:吊车使用注意事项 常见问题

1、每台小吊车必须在明显的地方挂上额定起重量的标牌。

2、工作中,桥架上不许有人或用吊钩运送人。

3、无操作证和酒后都不许驾驶小型起重机。

4、操作中必须精神集中、不许谈话、吸烟或做无关的事情。

5、吊车上要清洁干净;不许乱放设备、工具、易燃品、易爆品和危险品。

6、吊车不允许超荷使用。

7、吊车在下列情况不许起吊:捆绑不牢;机件超负荷;信号不明;斜拉;埋或冻在地里的物件;被吊物件上有人;没有安全保护措施的易燃品、易爆器和危险品;过满的液体物品;钢丝绳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;升降机构有故障。

8、吊车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,吊钩或吊具以及吊物底面,必须离地面2m以上。如果越过障碍物时,须超过障碍物0.5高。

9、对吊运小于额定起重量50%的物件,允许两个机构同时动作;吊大于额定起重量50%的物件,则只可以一个机构动作。

10、具有主、副钩的桥式起重机,不要同时上升或下降主、副钩(特殊例外)。

11、不许在被小型起重机吊起的物件上施焊或锤击及在物件下面工作(有支撑时可以)。

12、吊车必须在停电后,并在电门上挂有停电作业的标志时,方可做检查或进行维修工作。如必须带电作业时,须有安全措施保护,并设有专人照管。


吊车使用注意事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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